国际旅客随身携带行李新规定

新西兰政府基于安全及保安理由,对手提行李检查将作新规定。由2007年3月21日起,所有新西兰离境旅客必须遵守以下安排。

旅客手提行李的最新保安措施:

  • 手提行李内所有液体,喷雾或凝胶类物品,均须以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载。任何容量大于100毫升的容器,即使未装满上述物品 ,也不能通过保安检查 ;
  • 所有盛载液体,喷雾或凝胶类物品的容器,必须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公升(大约20x20厘米,或8x8寸)并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胶袋内,而且不显得挤迫。塑胶袋应完全封妥 ;
  • 每位旅客(包括小童)只限携带一个装有容器的塑胶袋 ;
  • 在保安检查站时,旅客应将装有容器的塑胶袋与其他手提行李分开给保安人员检查。

*所有药物、必要医疗所需用品、婴儿食品及健康所需的特别食品,均须出示有关证明文件(如身份证明文件、医生签署文件等),或通过航空安全检查员查证后可获豁免。

上述安全检查于美国、欧盟、加拿大、日本及菲济已配合实行相关措施。

哪种液体、喷雾及凝胶类物品受此措施限制?

新措施适用于所有类别的液体、喷雾或凝胶类物品,例如:

  • 清水、任何饮品、汤类、糖浆、果酱、调味汁、酱汁及糊状物品
  • 任何含酱汁之食品或含高液体物品
  • 乳霜、护肤液、护肤油、香水、化妆油及化妆品,例如睫毛液、唇膏、唇彩或唇油
  • 喷雾及压缩容器物品,包括剃须泡沫、洗澡泡沫、防晒泡沫、香体喷雾及压缩止汗剂
  • 膏状物品,例如牙膏
  • 隐形眼镜药水
  • 凝胶,例如头发定形及淋浴用的凝胶产品
  • 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

请自备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胶袋及容器。

我们建议阁下把所有非必要性之液体、喷雾及凝胶类物品等,置放于您的寄舱行李内托运。

有关新措施详程,请浏览网址 www.flysmart.govt.nz

关闭